赤坎鎮(zhèn)位于開平市西南部,毗鄰開平市區(qū),沿潭江而建,開埠于清順治年間,至今已有360多年歷史。因人文底蘊深厚、歷史資源稟賦,有著濃郁的華僑文化氣息和數(shù)量龐大、造型獨特的碉樓、騎樓建筑群,于2007年5月被建設部、國家文物局公布為第三批“中國歷史文化名鎮(zhèn)”。
目前,赤坎鎮(zhèn)現(xiàn)已被公布的不可移動文物共79處,多為近現(xiàn)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對進一步研究我國華人華僑文化具有重大意義。一直以來,赤坎鎮(zhèn)始終堅持把保護放在第一位,本著對歷史負責、對人民負責的態(tài)度,對現(xiàn)存的歷史文化遺產實施精細管理、分類保護,積極探索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工作與城鄉(xiāng)建設融合發(fā)展的新格局。
▲司徒美堂故居
▲三門里迎龍樓
▲赤坎南樓
▲關族圖書館和司徒氏通俗圖書館
▲赤坎鎮(zhèn)一般不可移動文物
文物保護小知識~
1、不可移動文物
不可移動文物包括: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畫、近現(xiàn)代重要史跡、代表性建筑等。按其價值分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區(qū)(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尚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由縣級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予以登記公布。(文物法第3條、第13條)
2、可移動文物
可移動文物包括:歷史上各時代重要實物、藝術品、文獻、手稿、圖書資料、代表性實物等可移動珍貴文物和一般文物,其中珍貴文物分為一級文物、二級文物、三級文物。(文物法第3條)
3、依法保護文物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都有依法保護文物的義務,并享有勸止、檢舉和控告違反文物保護法律法規(guī)行為的權利。(文物法第7條)
4、受國家保護的境內文物
(一)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下列文物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畫;
(二)與重大歷史事件、革命運動或者著名人物有關的以及具有重要紀念意義、教育意義或者史料價值的近代現(xiàn)代重要史跡、實物、代表性建筑;
(三)歷史上各時代珍貴的藝術品、工藝美術品;
(四)歷史上各時代重要的文獻資料以及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手稿和圖書資料等;
(五)反映歷史上各時代、各民族社會制度、社會生產、社會生活的代表性實物。
(文物法第2條)
5、所有權受法律保護
屬于集體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紀念建筑物、古建筑和祖?zhèn)魑奈镆约耙婪ㄈ〉玫钠渌奈?,其所有權受法律保護。(文物法第6條)
6、國家鼓勵或獎勵有文物保護行為的單位或個人
(一)認真執(zhí)行文物保護法律、法規(guī),保護文物成績顯著的;
(二)為保護文物與違法犯罪行為作堅決斗爭的;
(三)將個人收藏的重要文物捐獻給國家或者為文物保護事業(yè)作出捐贈的;
(四)發(fā)現(xiàn)文物及時上報或者上交,使文物得到保護的;
(五)在考古發(fā)掘工作中作出重大貢獻的;
(六)在文物保護科學技術方面有重要發(fā)明創(chuàng)造或者其他重要貢獻的;
(七)在文物面臨破壞危險時,搶救文物有功的;
(八)長期從事文物工作,作出顯著成績的。
(文物法第12條)
7、受國家保護的境內文物
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劃定有必要的保護范圍,并根據需要在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外畫出一定的建設控制地帶。在文物保護單位的建設控制地帶內進行建設工程,不得破壞文物保護單位的歷史風貌;工程設計方案應當根據文物保護單位的級別,經相應的文物行政部門同意后,報城鄉(xiāng)建設規(guī)劃部門批準。(文物法第15、18條;實施條例第13條)
8、保護范圍內不得進行其他建設工程
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內不得進行其他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鉆探、挖掘等作業(yè)。因特殊情況需在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內進行其他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鉆探、挖掘等作業(yè)的,必須保證文物保護單位的安全,并經核定公布該文物保護單位的人民政府批準,在批準前應征得上一級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同意。(文物法第17條)
文物保護法資料來源:人民日報、曲江旅游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