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2019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以及《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fā)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省市縣三級主動公開基本目錄編制發(fā)布的通知》(江府辦函〔2021〕133號)等文件有關要求,進一步提高我街道主動公開的標準化、規(guī)范化水平,特制定本目錄。 一、主要依據(jù) 1.《中共中央關于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3.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中辦發(fā)〔2016〕8號); 4.《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國辦發(fā)〔2016〕80號); 5.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19年5月印發(fā)《關于認真做好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宣傳貫徹工作的通知(粵辦函[2019]115號)》; 6.《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fā)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省市縣三級主動公開基本目錄編制發(fā)布的通知》(江府辦函〔2021〕133號)。 二、責任主體、公開時限、方式和監(jiān)督渠道 責任主體:開平市人民政府長沙街道辦事處 公開時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法律法規(guī)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公開方式:開平市長沙街道辦事處網(wǎng)站(http://www.otomorg.com/csjdbsc/) 監(jiān)督渠道:監(jiān)督電話:0750-2203588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