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guī)定,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開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本《指南》,本《指南》將適時更新。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一)主要內(nèi)容
開平市公安局主動公開《條例》第十九條、二十條規(guī)定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機構職能
主要包括:本機關機構設置及主要職能情況;領導成員及分工等。
2、規(guī)章文件
主要包括:由本市制定的規(guī)章;以本機關名義發(fā)布或者本機關作為主辦部門與其他部門聯(lián)合發(fā)布的規(guī)范性文件等。
3、工作動態(tài)
主要包括:本機關重大會議、領導活動、依法需公開的重大警情等工作動態(tài)。
4、部門預決算
主要包括:本機關年度部門預算、決算信息。
5.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工作報告
主要包括: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開展情況報告。
6、其他
主要包括:本機關公務員及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考錄用計劃、程序、結果;公安機關重大基本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政府采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公安機關通緝令等,以及本機關職責范圍內(nèi)依法應當公開的其他信息。
(二) 公開的方式
開平市公安局主要是通過“開平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開平市公安局頻道”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必要時通過其他媒體進行公開。
1、開平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開平市公安局頻道
開平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開平市公安局頻道(網(wǎng)址:http://www.otomorg.com/kpsgaj/zwgk/xxgknb/)開設政務公開欄目,公眾可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的引導,查找開平市公安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使用方法:
(1)欄目導航(網(wǎng)址:http://www.otomorg.com/jmkpsgaj/gkmlpt/guide):將公開的政府信息劃分為“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制度”“組織機構”“規(guī)章文件”“政務動態(tài)”“行政執(zhí)法”“辦事指南” “工作動態(tài)”“部門預決算”“其他”“政府信息公開年報”共10部分。點擊其中某一個,可顯示相關信息子類或信息列表;點擊列表中的條目名稱,可顯示該信息的詳細內(nèi)容。
(2)信息搜索:可通過搜索框?qū)φ?、名稱、文號等多種查詢條件進行查詢。
2. 政務新媒體
開平市公安局開設了官方微信公眾號和官方微博號,公眾可關注“開平公安”“開平交警”微信公眾號、“廣東開平公安”新浪微博查閱、今日頭條“平安開平”和法治號“開平公安”或檢索開平市公安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包括市公安局重大決策部署和重要政策文件、市公安局領導同志重要會議活動等政務信息。
“開平公安”微信公眾號
“開平交警”微信公眾號
“廣東開平公安”新浪微博
3、通過專線電話公開。我局設立專線電話、接受在線咨詢等,實行人工答復;
4、通過服務窗口公開。在市行政服務中心設立公安局服務窗口、在市公安局出入境大堂設立服務大廳,每天安排專人值班,為市民提供咨詢服務,幫助市民辦理有關公安事宜;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一)受理機構、時間、地點
開平市公安局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節(jié)假日、公休日除外)。
受理機構:開平市公安局指揮中心秘書股
聯(lián)系地址:開平市長沙街道辦事處325國道幕村路段39號
聯(lián)系電話:0750-2383010,傳真號碼:0750-2383010
郵政編碼:529300
電子郵箱:kpgaxcg@163.com
(二)提出申請
向開平市公安局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申請人,應當按要求正確填寫《開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見附件1、2)。
1.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真實載明下列內(nèi)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有效身份證明、聯(lián)系方式。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應當描述明確、詳盡,有助于受理機構確定信息內(nèi)容。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4)當面申請的,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通過郵政寄送提交申請的,應隨申請表附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網(wǎng)上申請的,應上傳有效身份證掃描件或照片。
(5)承諾所獲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隨意擴大公開范圍。
2.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書面申請。
①當面提交
本機關在指揮中心秘書股設置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點,申請人可到現(xiàn)場當面提交申請。
地址:開平市長沙街道辦事處325國道幕村路段39號,辦公時間:8:30-12:00 14:30-17:30(法定工作日)
②信函提交
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應當在信封的顯著位置標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以EMS“郵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請。
(2)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提出申請。
申請人在“開平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選擇“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專欄,進入開平市人民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系統(tǒng),選擇“開平市公安局”按提示申請,或直接輸入以下網(wǎng)址:https://ysqgk.gd.gov.cn/750184/choice,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后直接提交。
3.電話咨詢。
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方式咨詢相應的服務業(yè)務(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請)。
(三)申請?zhí)幚?/p>
登記初審。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后,將進行登記和初審(必要時將出具回執(zhí))。
初審內(nèi)容包括:所需政府信息描述是否明確,形式要件是否完整,身份證明是否真實。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nèi)容不明確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nèi)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經(jīng)初審申請符合受理各項規(guī)定的,將根據(jù)不同情況作出答復。
(四)申請時間的確認
1.申請人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提交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2.申請人以郵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行政機關簽收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3.以平常信函等無需簽收的郵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應當于收到申請的當日與申請人確認,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4.申請人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傳真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雙方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五)答復
對于能夠當場答復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將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予以答復;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jīng)開平市公安局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延長答復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本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jīng)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本機關依據(jù)條例規(guī)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jīng)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lián)系方式;
6.本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chǎn)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guī)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
8.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nèi)容,但能作區(qū)分處理的,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部分內(nèi)容,對不予公開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9.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但經(jīng)征得權利人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并將決定公開的內(nèi)容和理由書面告知權利人。
詳見開平市公安局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圖(附件3)。
(六)收費
根據(j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規(guī)定,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政府信息公開法律關系,維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秩序,更好保障公眾知情權,有效調(diào)節(jié)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為、引導申請人合理行使權利,向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數(shù)量或者頻次范圍的申請人收取費用。
信息處理費將按件或按量計收,按照超額累進方式計算收費金額。本機關對每件申請可以根據(jù)實際情況選擇適用其中一種標準,但不同時按照兩種標準重復計算。
1.按件計收適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zhí)幚頉Q定類型。申請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包含多項內(nèi)容的,本機關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請”原則,以合理的最小單位拆分計算件數(shù)。
按件計收執(zhí)行下列收費標準:
①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nèi)累計申請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費。
②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nèi)累計申請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
③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nèi)累計申請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為一檔,每增加一檔,收費標準提高100元/件。
2.按量計收適用于申請人要求以提供紙質(zhì)件、發(fā)送電子郵件、復制電子數(shù)據(jù)等方式獲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關政府信息已經(jīng)主動對外公開,本機關將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guī)定告知申請人獲取方式、途徑等的,不再按量計收。按量計收以單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單位分別計算頁數(shù)(A4及以下幅面紙張的單面為1頁),對同一申請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累加計算頁數(shù)。
按量計收執(zhí)行下列收費標準:
①30頁以下(含30頁)的,不收費。
②31—100頁(含100頁)的部分:10元/頁。
③101—200頁(含200頁)的部分:20元/頁。
④201頁以上的部分:40元/頁。
本機關將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zhí)幚砥谙迌?nèi),按照申請人獲取信息的途徑向申請人發(fā)出《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詳見附件4),說明收費的依據(jù)、標準、數(shù)額、繳納方式等。申請人應當在收到收費通知次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繳納費用,逾期未繳納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zhí)幚砥谙迯纳暾埲送瓿衫U費次日起重新計算。如申請人對收取信息處理費的決定有異議的,不能單獨就該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可以在繳費期滿后,就本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行為,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五十一條的規(guī)定,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或者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本機關自2021年8月1日起正式執(zhí)行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收費。收取的信息處理費屬于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按照政府非稅收入和國庫集中收繳管理有關規(guī)定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將及時足額繳入國庫。另外信息處理費收取情況,將按照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格式統(tǒng)計匯總,并納入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七)監(jiān)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受理機構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根據(jù)《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五十一條規(guī)定,以及《江門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過錯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開平市公安局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見建議、投訴舉報,電話:0750-2383010。
附件:1.開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公民】
2.開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法人組織】
3.開平市稅收繳款通知書
附件1
開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公民】
受理人: 受理日期:
附件3
開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法人組織】
受理人: 受理日期:
附件3
繳款通知書4407002200XXXXXXXXX
開平市稅收繳款通知書
繳款識別碼: 4407002200XXXXXXXXX
經(jīng)辦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