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開平市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fā)的《關于做好2021年度法治江門建設考評相關工作的提醒函》以及《開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開平市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開府辦函﹝2021﹞148號)的工作要求,現(xiàn)向社會公布《開平市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信息核查指引》(試行),方便公民、法人和有關組織了解知悉。
開平市交通運輸局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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