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開平市家常用調(diào)味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黃春苗訴開平市家常用調(diào)味品有限公司勞動報酬爭議一案(開勞人仲案字〔2022〕613號),仲裁請求:要求被申請人支付2021年8月工資4100元、9月工資4100元、10月工資4100元、11月工資4100元、12月工資4100元,2022年1月工資4100元、2月工資4100元、3月工資4100元、4月工資4000元、5月工資4000元、6月工資4000元、7月工資4000元,合計48800元。因與你單位無法聯(lián)系,根據(jù)《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應訴通知書及開庭通知書?,F(xiàn)定于2022年10月19日09時30分在開平市曙光東路168號開平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庭開庭,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將作缺席裁決。自發(fā)出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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