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開平市長沙騰杰運輸部:
本委受理譚葉慶訴開平市長沙騰杰運輸部未簽勞動合同爭議一案(開勞人仲案字〔2023〕38號),仲裁請求:要求被申請人支付2021年11月份工資11400元,2021年12月份工資11100元,2022年1月工資10050元,共計32550元,已支付7000元,現(xiàn)還欠25550元。因與你單位無法聯(lián)系,根據(jù)《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應(yīng)訴通知書及開庭通知書?,F(xiàn)定于2023年2月1日15時00分在開平市曙光東路168號開平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庭開庭,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將作缺席裁決。自發(fā)出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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