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開平市長沙爍天貨運代理服務部:
本委受理謝建立訴開平市長沙爍天貨運代理服務部勞動報酬爭議一案(開勞人仲案字〔2023〕245號),仲裁請求:請求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2020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6日期間未簽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的另一倍73413元。因與你單位無法聯(lián)系,根據(jù)《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仲裁決定書。本案申請人于2023年3月15日通過書面申請撤回申訴,本委根據(jù)《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guī)則》第三十五條的規(guī)定,決定如下:準予申請人撤回申訴。自發(fā)出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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