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惠州市中聯發(f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楊威訴惠州市中聯發(f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勞動報酬爭議一案(開勞人仲案字〔2023〕238號),仲裁請求:要求被申請人支付2022年6月工資6935元,2022年7月工資3455元,合計10390元。因與你單位無法聯系,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應訴通知書及開庭通知書?,F定于2023年5月11日9時30分在開平市曙光東路168號開平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庭開庭,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將作缺席裁決。自發(fā)出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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