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平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公 告
開平市狼族服裝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曾維兵訴開平市狼族服裝有限公司解除勞動關(guān)系等爭議一案(開勞人仲案字〔2024〕799號),仲裁請求:1、要求被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關(guān)系的經(jīng)濟補償金24000元。2、要求被申請人支付2024年4月、7月、8月工資給申請人,合計21517.24元(2024年4月工資8000元,2024年7月工資8000元,2024年8月1號至21號5517.24元)。3、要求被申請人支付2024年8月4號至8月20號出差應(yīng)報銷的費用1777元。因與你單位無法聯(lián)系,根據(jù)《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應(yīng)訴通知書及開庭通知書?,F(xiàn)定于2024年10月30日9時30分在開平市曙光東路168號開平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庭開庭,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將作缺席裁決。自發(fā)出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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