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 用人單位未安排休假
★ 用人單位經(jīng)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shù)少于應休年休假天數(shù),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shù),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 小明就屬于此種情況,因此他可以獲得3倍工資收入。
Q2職工本人不愿意休假
★ 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 小蓮屬于公司安排休假,但她因本人原因不想休假,且提交了書面說明,因此她只能獲得3天工作時間的正常工資收入。
今年的假,能攢到明年休嗎
休假安排(由用人單位安排)
● 用人單位根據(jù)生產(chǎn)、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tǒng)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chǎn)、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年休假你需要了解的其他知識
(一)休假條件
● 職工連續(xù)工作12個月以上的(既包括職工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職工在不同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情形),享受帶薪年休假。
● 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休假天數(shù)(5-15天)
●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chǎn)假等國家規(guī)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二)不可享受年休假的情形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 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shù)多于年休假天數(shù)的;
● 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guī)定不扣工資的;
● 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 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 累計工作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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