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物價局
關于調整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復函
粵價函〔2006〕629號
省人事廳:
你廳《關于調整我省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收費標準的函》(粵人函〔2006〕283號)及《關于調整我省職稱評審收費標準問題補充說明的函》(粵人函〔2006〕1126號)悉。根據(jù)《財政部、國家計委關于考試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綜〔2001〕4號)及《廣東省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管理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xiàn)函復如下:
一、同意自2007年1月1日起調整我省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費及收取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答辯費。
1.高級評審費,每人由350元調整為580元(不含資格證書費,含市人事部門送審費)。
2.中級評審費,每人由250元調整為450元(不含資格證書費,含縣人事部門送審費)。
3.初級評審(認定)費,每人由120元調整為280元(含初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考核認定費,不含資格證書費)。
4.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費每人100元(對需要考試的人員收取)、答辯費每人140元(對需要答辯的人員收?。?、論著鑒定費每人200元(對需進行論著鑒定的人員收取)。
二、請通知有關收費單位到當?shù)匚飪r部門申(換)領《廣東省收費許可證》(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實行收費公示,使用省財政部門統(tǒng)一印制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票據(jù),收費收入委托銀行代收,并按規(guī)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廣東省物價局
廣東省財政廳
二○○六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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