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我市電動自行車及其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管工作,開平市市場監(jiān)管局持續(xù)開展電動自行車及其相關產品治理整治工作,不斷引導和督促企業(yè)落實產品質量主體責任,確保相關產品質量安全。
一、全面摸排建庫,不斷完善信息臺賬。組織對轄區(qū)內電動自行車及其蓄電池、頭盔產品銷售者進行全面摸排建庫,登記造冊,建立、完善臺賬,做到整治底數(shù)清、情況明。目前臺賬內有電動自行車銷售經營戶56家,電動自行車電池銷售經營戶36家,頭盔產品銷售經營戶40家。
二、加強監(jiān)督檢查,壓實主體責任。一是開展電動自行車檢查。重點檢查是否取得合法的市場主體經營資格并亮照經營;是否有CCC強制性認證產品證書及標識;整車信息和合格證信息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改裝行為。今年以來,共檢查銷售電動自行車產品經營者56家。二是開展電動自行車電池檢查。以電動自行車門店、電池門店為重點,檢查其銷售的電動自行車電池是否存在無廠名、廠址和產品執(zhí)行標準情況,是否存在使用廢舊電芯組裝電池且無相關標識或未作出再利用產品標注的情況。共檢查檢查轄區(qū)內電動自行車電池銷售單位36家次,簽訂承諾書30份。三是開展電動自行車頭盔檢查。重點檢查是否存在銷售未獲得CCC認證的摩托車乘員頭盔,以及質量不合格、“三無”電動自行車頭盔等質量違法行為。行動以來共檢查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頭盔產品銷售經營單位40家,簽訂經營單位質量保證承諾書27份。
三、加強宣傳,強化消費指引。結合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活動向公眾發(fā)放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消費提醒、電動自行車選購指引等,普及頭盔新國標知識,向公眾宣傳電動自行車及頭盔選購相關知識,共發(fā)放提醒函及選購指引15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