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我市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職工發(fā)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yè)病防治法規(guī)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yè)病后的第一個工作日,通知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并自事故傷害發(fā)生之日(含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yè)病之日起 30 日內(不含事故當日),向工傷保險行政部門(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的,在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之前發(fā)生的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用人單位負擔。
2.申辦待遇所需表格網上下載路徑:開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http://www.otomorg.com/kpsshbxjjglj/)—表格下載-工傷保險待遇申請表格,所需表格應用黑色簽字筆規(guī)范填寫,請勿涂改。
待遇申辦方式:
(一)聯(lián)網結算工傷醫(yī)療費用(工傷醫(yī)療費、康復費、輔助器具配置費)
1.實時結算條件
(1)在我市參加工傷保險并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
(2)經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為工傷,或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工傷康復、配置輔助器具,且沒有終結工傷保險關系的;
(3)事故傷害不涉及第三人。
2.實時結算手續(xù)
持社會保障卡、身份證、《認定工傷決定書》到我市工傷保險服務協(xié)議機構就醫(yī),其工傷醫(yī)療費用可按規(guī)定進行實時結算。若出院結算費用時未有《認定工傷決定書》的,出院結算時可填寫《工傷延期聯(lián)網結算申請表》,由就診醫(yī)院進行掛賬處理。待工傷認定完成后,憑《認定工傷決定書》到就診醫(yī)院辦理工傷住院費用實時結算手續(xù)。
未辦理聯(lián)網結算的工傷醫(yī)療費用(工傷醫(yī)療費、康復費、輔助器具配置費)可按附件:《申辦待遇所需材料》中第(一)項要求攜帶資料到窗口申辦。
(二)線上申辦工傷保險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等)
辦理步驟:微信搜索“粵省事”小程序→社?!U稀kU待遇申領→選擇需申辦待遇事項(按附件:《申辦待遇所需材料》對應申辦事項要求填寫并上傳)
(三)窗口申辦工傷保險待遇
辦理步驟:
1.預約:微信搜索“江門易辦事”公眾號→政務服務→大廳預約→選擇大廳→開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務中心→一樓業(yè)務→社稅聯(lián)辦1→預約窗口辦理時間。
2.辦理:按附件:《申辦待遇所需材料》對應申辦事項要求攜帶資料到窗口辦理,地址:開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務中心(江門市開平市長沙東興大道愛民路2號)
附件:待遇申辦所需材料
(一)工傷醫(yī)療(康復)、住院伙食補助、輔助器具配置費用待遇申辦材料
1.《工傷保險待遇申請表》(表格要求:雙面打印、單位蓋章、規(guī)范填寫);
2.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
3.職工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4.職工社會保障卡復印件(驗原件,如用人單位存在墊付工傷保險待遇的,需提供用人單位賬號,及職工與用人單位確認墊付的相關憑證材料);
5.醫(yī)療機構收費收據(jù)原件(需蓋有醫(yī)療機構收費章);
6.醫(yī)療費用明細清單原件(需蓋有醫(yī)療機構收費章);
7.疾病診斷證明書復印件(需蓋有醫(yī)療機構疾病診斷專用章,驗原件);
8.門診病歷、出院記錄復印件(需診治醫(yī)生簽章,驗原件);
9.CT、MRI、DR、X光、骨密度等特殊醫(yī)學檢查檢驗報告復印件(需醫(yī)生簽章,驗原件);
10.委托辦理的,須提供本人委托書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11.屬建筑業(yè)參加工傷保險的還需提供以下資料:
(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復印件(即建設工程項目辦理工傷保險參保登記時使用的施工合同);
(2)施工許可證復印件;
(3)建筑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登記表和項目完稅證明復印件。
12.若發(fā)生轉院的情況,還需提供:
(1)《廣東省工傷保險參保職工轉診轉院申請表》;
(2)經核定同意到統(tǒng)籌區(qū)外就醫(yī)的公共交通工具、食宿費用的有效發(fā)票(原件、與申請轉院就醫(yī)時間一致)。
13. 若工傷醫(yī)療費涉及第三人責任的,還應提供:
(1)屬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的,且得到第三人賠償?shù)?,提供賠償證明材料復印件(驗原件);
(2)屬于遭受暴力傷害的,且得到第三人賠償?shù)模峁┵r償材料復印件(驗原件);
(3)事故經人民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提供民事判決書或民事調解書等材料復印件(驗原件);
(4)法院裁定終止執(zhí)行的,提供裁定終結執(zhí)行書復印件(驗原件)。
14.申報工傷康復費的,還需提供工傷康復確認結論書原件;
15.申報工傷保險輔助器具配置費的,還需提供輔助器具確認結論書原件、輔助器具配置收費憑證原件和配置服務記錄復印件(驗原件)。(工傷職工應在收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予以配置的確認結論后,應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登記后,再就診安裝。)
(二)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申辦材料(傷殘津貼)
1.《工傷保險待遇申請表》(表格要求:雙面打印、單位蓋章、規(guī)范填寫);
2.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
3.勞動能力鑒定書原件;
4.職工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5.職工社會保障卡復印件(驗原件);
6.委托辦理的,須提供本人委托書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7.屬建筑業(yè)參加工傷保險的還需提供以下資料:
(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復印件(即建設工程項目辦理工傷保險參保登記時使用的施工合同);
(2)施工許可證復印件;
(3)建筑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登記表和項目完稅證明復印件;
(4)工傷職工本人工資相關材料或情況說明。
8.屬一至四級傷殘職工辦理傷殘退休手續(xù)的,還需提供《工傷保險傷殘退休待遇申請表》(蓋單位公章)。
(三)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申辦材料
1.《工傷保險待遇申請表》(表格要求:雙面打印、單位蓋章、規(guī)范填寫);
2.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
3.勞動能力鑒定書原件;
4.職工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5.職工社會保障卡復印件(驗原件);
6.委托辦理的,須提供本人委托書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7.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材料復印件(驗原件);
8.《領取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權利義務告知書》(雙面打?。?/span>
9.屬建筑業(yè)參加工傷保險的還需提供以下資料:
(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復印件(即建設工程項目辦理工傷保險參保登記時使用的施工合同);
(2)施工許可證復印件;
(3)建筑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登記表和項目完稅證明復印件;
(4)工傷職工本人工資相關材料或情況說明。
(四)工亡待遇申辦材料
1.《工傷保險待遇申請表》(表格要求:雙面打印、單位蓋章、規(guī)范填寫);
2.工認定決定書原件;
3.職工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4.工傷職工死亡證明材料復印件(居民死亡醫(yī)學證明書、火化證明、殮葬證、因死亡注銷戶口證明、法院宣告死亡的生效判決等死亡證明材料之一的,驗原件);
5.親屬關系證明復印件(結婚證、戶口簿、親屬關系公證書、出生醫(yī)學證明等材料之一,驗原件);
6.工亡職工所有近親屬共同指定的一個社會保障卡復印件(驗原件)(視情要求公證);
7.委托辦理的,須提供所有近親屬共同確認的委托書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8.屬建筑業(yè)參加工傷保險的還需提供以下資料:
(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復印件(即建設工程項目辦理工傷保險參保登記時使用的施工合同);
(2)施工許可證復印件;
(3)建筑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登記表和項目完稅證明復印件;
(4)工傷職工本人工資相關材料或情況說明。
9.需申辦供養(yǎng)親屬待遇的,要按規(guī)定辦理享受長期待遇資格認證,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工傷保險供養(yǎng)親屬待遇申請表》;
(2)供養(yǎng)親屬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驗原件);
(3)供養(yǎng)親屬的社會保障卡復印件(驗原件);
(4)供養(yǎng)親屬與死者的親屬關系證明復印件(結婚證、戶口簿、親屬關系公證書、出生醫(yī)學證明等材料之一,驗原件);
(5)無工資、城鎮(zhèn)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金或其他生活來源及依靠工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承諾書(《廣東省社會保險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養(yǎng)老保險待遇證明原件(外省人員需提供);
(6)孤兒、孤寡老人提供民政部門相關資料復印件(驗原件)。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