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廣東省河道采砂管理?xiàng)l例》的規(guī)定以及河道水情、防洪安全、河床現(xiàn)狀等情況,現(xiàn)就2019年度開平市級許可發(fā)證河道河砂禁采區(qū)劃定公告如下:
一、禁采區(qū)劃定范圍(見下表):
河道名稱 |
禁采范圍 |
備注 |
潭江 |
潭江赤坎橋至水口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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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zhèn)海水 |
蒼城鎮(zhèn)聯(lián)興村委會聯(lián)興橋至鎮(zhèn)海水河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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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水 |
白沙橋至白沙水河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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蜆岡水 |
金雞鎮(zhèn)河群水電站至蜆岡水河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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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橋水 |
水井小學(xué)至新橋水河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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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水 |
開平境內(nèi)全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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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對禁采區(qū),停止受理河道采砂申請和發(fā)放《河道采砂許可證》,禁止一切河道采砂活動。
三、本公告有效期從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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