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平市黨員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行為規(guī)范
解讀之八
加強監(jiān)管行為。黨員領導干部應加強自我監(jiān)管,不得有以下行為:
(五)縱容、授意配偶、子女、其他親屬以及身邊工作人員以本人名義謀取私利。
【案例】廣州公用事業(yè)管理局局長丁振武縱容兒子經商辦企業(yè)
丁振武于1998年8月親自簽發(fā)文件批準成立了由其兒子任副董事長的廣州市某公司。該公司成立后,即全權承攬了該局辦公樓的裝修工程。其兒子還伙同他人虛報工程項目,從中分得“工程款”50萬元。
【釋紀】“權錢交易”的實質依然是以權謀私、權力尋租。黨員干部決不能因為自己擁有了權力,就把權力看作是自己的私有財產,去隨意分割,或挪作己用或贈予他人,令國家和人民的利益無端受損失。廣大黨員干部,要擁有正確的權力觀,切莫將公權力與私利混為一談,在用權時堅持公私分明、不可越界,否則一旦因公權力濫用造成不良影響,無論自己是否直接獲利,均要受到嚴厲懲處。
(六)向從事公務的人員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
【案例】廣東省水利廳原廳長收受賄賂禮金近億元
黃柏青在惠州市、省水利廳任職期間,于平時逢年過節(jié)收受賄賂、禮金近億元。其中不少是一些老板和領導干部以“人情往來”為由交到黃柏青及其家人手里的,少則一萬兩萬,多的達成百上千萬。黃柏青夫婦有一個“交往不交易”的謬論,認為并沒有發(fā)生實質性的權力交易,收點紅包禮金不過是“禮尚往來”。在離開惠州后,他也收受一些老同事和當?shù)乩习宓募t包禮金,認為“反正與他們已經脫離直接關系了”。
【釋紀】對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等行為不搞簡單的“一刀切”,而是區(qū)別不同情況分別作出規(guī)定。1、對于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一律不準收受。2、收受其他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的,要予以紀律處分。日常生活中收受雖與公正執(zhí)行公務無關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但如果“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要予以處分。3、 所謂“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一是指在禮節(jié)上講究有來有往,就是你對我怎么樣,我也對你怎么樣,不能只來不往。二是指明顯超出了當?shù)卣=洕?、風俗習慣、個人經濟能力的禮品、禮金價值。